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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对企业上市提供财政支持

发表时间:2017-12-22

  

近日,山东省东营市政府发布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对当地企业上市挂牌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

 

上市就能获补助

按照东营市的有关政策规定,当地企业若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财政一次性补助600万元;企业若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市财政一次性补助400万元。

对通过资产重组形式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将注册地迁至东营市的企业,该市财政一次性补助600万元。

此外,企业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该市财政一次性补助200万元;企业若在山东省政府批准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并直接融资,该市财政一次性补助10万元。

据轮胎世界网了解,位于东营市的多家轮胎企业,已有上市计划,其中部分企业已拟定出上市时间表,包括兴源轮胎、中国万达等。

后者甚至计划在2-3年内,实现旗下两家公司主板上市。

因此,东营市这次出台的财政支持政策,对于一些上规模的轮胎企业来说,不啻是一大利好消息。

支持条目繁多

据悉,东营市此次颁布的支持政策条目繁多,除了上述直接提供补贴的情况外,还包括其他多项相关补助:

对拟上市企业按照上市要求进行财务调整规范而增加的地方财政贡献,由同级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对拟上市企业自然人股东因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等转增股本而增加的地方财政贡献,由同级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企业上市后与上市前一年相比增加的地方财政贡献,由同级财政按比例给予补助,第一年按100%补助,第二年和第三年各按50%补助;

对企业上市后自然人转让限售股而增加的地方财政贡献,由同级财政按60%给予补助;

对企业因改制上市挂牌应补缴的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如缴纳税款确有困难并符合税法规定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并经税务部门同意后,可延期缴纳相关税款;

对拟上市挂牌企业在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内,2020年年底前开工建设的工业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对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相关部门优先办理立项、土地、规划、环评、能评、安评、消防等手续,需要新增用地的,优先安排土地指标。

 

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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