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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对华启动卡客车胎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发表时间:2020-05-07

  

5月6日,巴西工业外贸服务部于5月4日发布立案公告,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新充气卡客车用轮胎(“被调查产品”)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根据立案公告,申请人指控中国企业的倾销幅度为每千克26.61雷亚尔(约合4.771美元)。

本次被调查产品为新充气卡客车用轮胎,轮辋尺寸为20、22和22.5英寸,涉案税则号为4011.20.90。

本次复审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10月至2019年9月。

应巴西国内产业申请,调查机关认定根据之前对中国乘用车轮胎日落复审调查中的结论(Ordinance SECINT n.505/2019),有理由认定中国卡客车轮胎行业为非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的行业,将使用替代国价格决定中国企业的正常价值。立案公告中,替代国正常价值为美国国内产业结构的正常价值。

公告称,本案有可能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相关抽样企业须在收到调查问卷之日起30天内提交答卷,但可延期30天;其他利害相关方(例如消费者、协会等)可在立案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申请参与调查;利益相关方应向巴方指定应诉法定代理人,并在91天内(不可延期)提交公证认证后的法定代理人授权文件。

据中国海关统计,2018年和2019年,中国出口巴西的卡客车轮胎数量分别为103.87万条和132.65万条,出口金额分别为4741.83万美元和5495.39万美元。

在当前出口形势严峻的情况下,轮胎企业更需密切关注国外对中国产品的贸易政策,合理规避风险,协会也会积极为行业服务。同时提醒轮胎企业,应该更加注重提升中国轮胎的品质形象和企业的服务意识,因为历史经验证明,在危机下生存下来的企业都是靠品质取胜,而不是依赖价格竞争。

【新闻链接】

●2008年5月16日,根据巴西轮胎工业协会2008年1月份提交的申请,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决定对原产于中国、轮辋直径为20、22和22.5英寸的卡客车轮胎启动为期180天的反倾销调查。

●2008年12月19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决定,同意受理巴西轮胎工业协会的申请,对自中国进口的公共汽车和卡车轮胎征收1.33美元/千克的临时反倾销税。

●2009年9月9日,巴西外贸委员会作出终裁,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1.12~2.59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因不同生产企业而异。该措施于2009年6月18日开始生效,有效期5年。

●2014年6月17日,巴西对自中国进口的卡客车轮胎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复审倾销调查期为2012年10月~2013年9月,损害调查期为2008年10月~2013年9月。

●2015年5月1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发布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结果(2015年第32号令),决定对华卡客车轮胎征收1.12~2.59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征税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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