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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颁布胶粉、翻新轮胎、再生橡胶税收优惠政策

发表时间:2015-09-23

  

——资源涵盖:废旧轮胎、废旧橡胶制品

中国橡胶网讯    为了落实国务院精神,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规范和优化增值税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决定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和调整。

6月26日,国家财政部网站发布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文件,将有关政策统一明确如下:

一、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本通知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纳税人从事《目录》所列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其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三)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四)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应当取得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利用。
  (五)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纳税人在办理退税事宜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符合本条规定的上述条件以及《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书面声明材料,未提供书面声明材料或者出具虚假材料的,税务机关不得给予退税。
  三、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自不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条件以及《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次月起,不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四、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五、纳税人应当单独核算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应于每年2月底之前在其网站上,将本地区上一年度所有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按下列项目予以公示: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数量,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

七、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财税〔2009〕16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财税〔2013〕23号)同时废止。上述文件废止前,纳税人因主管部门取消《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或者因环保部门不再出具环保核查证明文件的原因,未能办理相关退(免)税事宜的,可不以《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或环保核查证明文件作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继续享受上述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其中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类别,再生资源序号3.9综合利用资源名称一改过去仅限于废旧轮胎,而涵盖废旧轮胎、废旧橡胶制品,是实事求是看待从事废橡胶综合利用产业的认可、支持;综合利用产品包括:胶粉、翻新轮胎、再生橡胶,更加明确了为保护环境,充分利用废旧轮胎、废旧橡胶制品生产再生橡胶,为弥补中国橡胶资源不足的客观,再一次体现了国家对橡胶再生资源利用的重视。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增值税优惠政策一改过去阳光一遍,突出了国家扶优扶强,强调了胶粉、轮胎翻新、再生橡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要求,明确了企业经营必须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的规范趋势。

文件规定如果要享受国家增值税50%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必须要符合3个基本条件:1.产品原料95%以上来自所列资源;2.胶粉符合(GB/T19208—2008)规定的技术要求;翻新轮胎符合(GB7037—2007)、(GB14646—2007)或(HG/T3979—2007)规定的技术要求;再生橡胶符合(GB/T13460—2008)规定的技术要求;3.纳税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

行业认为,在当前天然橡胶、合成橡胶价格走低,橡胶工业对橡胶再生资源的胶粉、再生橡胶应用也在走弱的情况下,国家出台对胶粉、轮胎翻新、再生橡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对行业绿色发展带来利好,证明该行业是国家支持和政策鼓励的。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为中国经济发展应对日益增多的废旧轮胎、废旧橡胶制品对环境带来的影响,成为清理脏乱差不规范企业的有利抓手,为行业升级转型规划“十三五”,适应《中国制造2025》带来了发展机遇。

(注:本文为中国橡胶网原创文章,如转载请标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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