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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决定延期对韩国丁腈橡胶征收反倾销税

发表时间:2015-09-23

  

2015年9月4日,印度消费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15年6月30日对原产于韩国的丁腈橡胶作出的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结果,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韩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57美元/-85美元/公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0025900,税率见下表。

 

 

原产国 出口国 生产商 出口商 反倾销税(美元/公吨)
韩国 韩国 锦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Kumho Petrochemicals Co Ltd) 锦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Kumho Petrochemicals Co Ltd) 57
韩国 韩国 LG化工有限公司(LG Chemicals Ltd) LG化工有限公司(LG Chemicals Ltd) 61
韩国 韩国 除上述韩国企业外的其他企业 85
韩国 除韩国外的其他国家(地区) 任何企业 任何企业 85
除韩国外的其他国家(地区) 韩国 任何企业 任何企业 85

 

 

自2013年12月31日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韩国的丁腈橡胶进行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5年6月30日,印度对原产于韩国的丁腈橡胶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自韩国进口的涉案产品存在倾销,对其国内产业的损害继续存在,取消对韩国涉案产品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对国内产业的倾销继续,因此决定继续对韩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来源:中国橡胶信息贸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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